事故处理
1.车辆出险后请及时与新耀租车联系;
2.发生保险事故应告知保险公司,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定价(定损)后再修理;
3.事故处理中如有以下情形,请按对应的方法处理:
(1)车辆损伤较轻,车辆可以移动:请将车开至新耀租车门店完成定损;
(2)在交通道路上的碰撞事故,并由交警现场处理、出具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书:请在还车时提供交警出具的单据原件;
(3)单方事故且未经交警裁决:请提供拍摄清晰的事故现场电子版照片;
(4)客户选择自行修理车辆:请在保险公司定损人员确定事故修理金额后,再到新耀租车指定修理地点修理;;
4. 请在出险之日起15日内将保险理赔所需事故材料完整提供给新耀租车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理赔(特大人伤事故,或费用超2000元,可相应延缓30日)。
所有资料必须齐全、清晰,否则由此导致的保险公司拒赔,将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;
5. 事故损失的垫付:
(1)如事故造成的本车损失预估在2000元以内,客户免除垫付本车维修费用;事故造成的本车损失预估在2000元以上,客户应支付维修押金;
(2)导致第三方损失的费用,由客户先行垫付;
(3)请将收集到的事故处理所需全部资料移交新耀租车,由新耀租车向保险公司索赔;期间,请配合补充保险公司要求补充的材料;
6. 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,新耀租车会将所得理赔款中由客户垫付的部分返还客户(具体费用由保险公司核损,最终新耀租车返还费用额度将按保险公司实际到位理赔款确定)。
注:发生事故后,未经新耀租车允许,请勿擅自维修事故车辆,否则客户将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,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的部分,也将由客户承担。如发生事故,客户应及时报保险,如离开事故现场前未报保险,还车时我公司直接收取客人相关损失。
新耀租车提醒您,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,开车请注意安全,请勿酒后驾车。